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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游览时请穿运动鞋或平跟鞋,注意安全,切记走路不看景,看景不走路。
2.武当山景区海拔较高,温度比城区低,天气变化无常,请注意带好衣服及雨具。
3. 景区内人文景观较多,请跟随导游听讲解。爱护花草树木,爱护文物,殿堂内禁止拍照,尊重道人的信仰。
【特别提醒武当山道教宫观旅游注意事项】
武当山是道教名山。道教组织有自己的信仰和习俗忌讳,因此,在游览武当山道教宫观时须尊重道众的传统习俗和生活中的禁忌,切不可忽视礼俗或由于行动上的不慎伤害他们,引起争执和不快。
1.称呼:对道人的称呼,都应尊称为“道长”、“师父”等,忌直称为“出家人”、“道士”等,甚至有污辱性的称呼。对年长坤道,不能称为“大妈”、“奶奶”等,同样称为“道长”、“师父”。
2.礼节:与道人见面常见的行礼方式为两手相抱,左手抱住右手举至胸前,微微低头(即拱手礼),表示恭敬,忌握手、拥抱、摸道人的头等不当礼节。
3.谈吐:与道人交谈,不应提及年龄和生辰,也不应提及婚配之事,和腥荤之言,以免引起道人的反感。
4.习俗:道人在吃斋(吃饭)、诵经、静坐时,游人不要打扰,作为道人也不得应声而起,因为道教有“三不起”的禁忌。
5.举止:不可高声喧哗、指点讨论、妄加嘲讽或乱动宫观的供器、神像等,尤其禁止乱摸和指点神像等。如遇道教活动,应静立默视或悄然离开。
【特别提醒上香进神注意事项】
无论您是香客,还是游人,在特定的道教文化环境内,都要有所尊重,这叫“入乡随俗”。您走入武当神道后,要静默清心,不要说污秽不净、亵渎神灵的话。如果您想上香敬神,宫观内都有“焚帛炉”,可了您心愿,大殿内是不允许烧香的。如果您想带些供品敬神,不要带石榴、李子、红艳花朵及鸡、犬等,武当道教认为这都是不洁之物;饮食上不要吃雁、鳗、龟、鳖、牛、犬、猪肉及生葱、韭、蒜、姜等荤腥刺激食物,不要饮酒。—这些都是武当主神真武大帝所忌讳的.
【特别提醒穿着注意事项】
武当山景区处于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具有南北过渡属性,从十堰丹江水库沿岩至天柱峰顶,气候的垂直层带明显,兼有丰富多彩的局部小气候,大体可分三层气候区。高层:即朝天宫至金顶,海拔1200-1612米,年平均气温7.7-10.0°C之间,无霜期163-194天;中层:即紫霄宫至朝天宫一带,海拔750-1200米,年平均湿度10.0-12.0°C,无霜期194-222天,降水量995-1106毫米;在海拔750米以下的太子坡、武当山集镇一带,年平均气温12.8-16.0°C,无霜期222-254天,降雨量843-995毫米。早晚温差比较大,要有御寒衣物随身携带,避免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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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姓男孩,烦请高人起个名叫郭忠*,90分以上的
、“楚东”
“楚东千嶂,吴江一棹,云路非赊。”——语出赵彦端《朝中措》¬
¬这个出处极为大气壮丽,亦清逸轻快,试想一叶轻舟放棹于山清水秀之楚东,千山翠似嶂,吴江澄如练,直让人遐思李白“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之豪迈清逸;此外,亦很吉祥,所谓“云路”者,“青云路”也,“云路非赊”,意为青云可达,可见此名亦寓含了父母希望孩子仕途顺利,富贵可期之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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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品成诉被告陈伯(佰)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0年1月2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向被告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于2010年5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王品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陈伯(佰)忠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王品成起诉称,被告因急需资金周转于2008年3月20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币30 000元,于2008年4月22日再向原告借款人民币50 000元,共计80 000元;当时,口头约定月利率为20‰。后经原告催讨,被告至今未归还。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80 000元并赔偿自2008年4月22日起至付清日止按月利率为20‰的利息损失。
原告王品成为证明其主张,向本院提供的证据材料有:被告出具给原告借款30 000元和50 000元的借条各一份;证明原、被告间存在借贷的法律关系和原告借给被告共计80 000元及借条上的号码330623196608092830系被告的身份证号等事实。
本院经向嵊州市崇仁查询,陈伯忠的身份证号码为330623196608092830。
被告陈伯(佰)忠未作答辩,亦未在本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材料。
原告在向本院提交了上述证据材料后,被告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相应的反驳证据,应视为被告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提供的上述证据能与其陈述相一致,并结合本院向嵊州市崇仁的调查,陈伯忠的身份证号码与借条上“陈佰忠”书写的身份证号码相同,故能证明借条上的“陈佰忠”与陈伯忠系同一人;为此,上述证据具有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能够证明本案的待证事实,系有效证据,具有证明力,本院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