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部署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4月24日,湖南高院召开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传达全国、全省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相关部署会议精神,部署贯彻落实举措。湖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蔡俊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局长郭正怀、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学成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务实举措。全省法院要站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守初心、担使命的自觉,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高质量打击治理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会议要求,要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关键环节统筹推进,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专项行动落实到位。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要求,严格依法办案、从严惩处、全力追赃,尽快形成打击声势。打击范围为假借养老之名,通过诈骗手段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行为。该专项行动与常态化扫黑除恶等行动有机结合,实行“审判+执行”工作专班模式,配足配强执行力量,不断提升打击治理实效,为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南、法治湖南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人民法院报 @最高人民法院 #我为群众办实事#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养老诈骗典型案例1|李某某、全某等32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9个亿!】5月25日,湖南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湖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蔡俊伟通报全省法院打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全省第一批集中宣判的情况,并发布4起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2005年至2019年11月,被告人李某某、全某等人以“夕阳红”公寓、孝德集团为名,通过召开推介会,在菜场、超市等公共场所散发传单等方式,以老年人群体为主要目标,以到“夕阳红”公寓来养老、投资等为幌子,并诱之以高利或高额回报,吸引公众签订“入住合同”,收取“入住保证金”,从而变相非法集资。所获资金投入到养老等公益性事项及其他生产经营上的人力、物力、资金比例极小。李某某、全某在明知对外商业投资已失败,名下公司均经营恶化或无法经营,且资不抵债,无法偿还集资参与人本金情况下,不但不及时止损,尽力退还集资参与人本金,还捏造股票已在境外上市的虚假信息,扩大非法集资范围、规模,以达到借新还旧,延缓案发,妄图逃避司法打击的目的。经鉴定,李某某、全某集资诈骗金额为87583.13万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为192776.12万元。

裁判结果: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全某、袁某某构成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周某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李某成等28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对李某某、全某、袁某某等3人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周某等29人判处十四年至二年一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释法:本案是以公寓养老、投资为名进行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严重扰乱金融秩序,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本案对三名主犯判处无期徒刑,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该类犯罪的决心,对于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坚决依法从严惩处,该重判的坚决予以重判,并加大对罚金、没收财产的处罚力度,从经济上严厉制裁犯罪分子。同时对于具有积极退赃退赔、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的,依法体现政策、适度从宽处理。@衡阳中院 @人民法院报 @最高人民法院 #养老# #案件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