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2022两岸大陈乡亲文化行,最感动的就是看到炳忠回家了!

呱党真的很恶心,栽赃抹黑,随手就来。

共谍案拖了四年,全部人都获判无罪。

但是真的很恶心,就是糟蹋人,四年不让你出境。

那个,周泓旭啊!真可怜,到现在啊,还被软禁在台湾,不能回来。而且呱呱党当局还不准他在台湾打工。我上次在facebook上遇到他,我问他,你为什么还在台湾,不回家呢?你不是无罪吗?

周泓旭说,他是无罪,但是就是不能出境,所以他依然被软禁在台湾。

我又问,有什么我能帮助你的吗?结果他刚好在facebook上面在卖二手物品,字画,他叫我帮忙转发,希望能把这些卖掉。

我真是气愤,气得我浑身发抖。呱呱党真的是太恶心人了。我看到台当局还妄想要招陆生去台湾念书,我就想吐一口口水。千万不要去台湾念书,不然很可能你就像周泓旭一样,被当人质,再也回不了家了。而且还不让你打工,你明明好手好脚,还读了这么多书,可是呱呱党就是不让你出去工作挣钱!关不了你,他就穷死你!手段极其下作!

所以看到炳忠回来,真是开心。

虽然之前跟王炳忠不认识,但是这个案子今天发生在他身上,明天可能就是你身上,我身上。

我们每一个支持统一的人,都可能会是下一个被栽赃抹黑的对象。

之前我一直收到有人私信黑函给我,叫我踢爆王炳忠,说他卖那个T恤发爱国财。

我直接就怼回去了

人家王炳忠在台湾又没有官职,反台独反的还被没收了家当。他不用吃饭吗?他不用娶媳妇养老婆吗?一个反台独支持统一的人,如果被迫害到去讨饭,你觉得我们有面子吗?

连我这不爱读书的,我都搞了一本,王炳忠写的「我是台湾人更是中国人」

回来看看他到底写的啥东西。

我只恨自己没有像王炳忠那么厉害,还能卖T恤。

而且很可笑哦,就算卖T恤又咋样?100多块,你以为全部都进他口袋吗?T恤不用成本吗?设计不用成本吗?快递物流不要钱吗?

这句公道话我还是必须要对那个黑粉说。

你要买就买,不买滚!

然后真的很高兴,欢迎我方同志炳忠回家。@郭冠英 @王炳忠台湾

【王炳忠等人二审再度被判无罪,周泓旭何时能回大陆?】

岛内统派青年王炳忠等人被控涉入陆生周泓旭“间谍案”,一审获判无罪后检方上诉,台高等法院今天二审再度判决无罪。王炳忠除了表示对法官的感谢以外,也希望两岸不要再对立,应该要走向和平统一的道路。

按照台湾的司法制度,检方如果故意刁难王炳忠、周泓旭等人,可以采取不断提起上诉的方式,岛内有些官司都打了一二十年,到现在还没有结案。

据了解,该“间谍案”虽然已过去5年多,周泓旭目前仍被限制离开台湾,每天早上都要去派出所报到。去年他受访时曾悲观表示,“如果检方不断采取拖延战术,也许除非两岸统一,我才能回大陆。”

而王炳忠也被限制出境,虽然二审再判无罪,他何时能被解除境管也是未知数。总之一句话,民进党当局若想整他们,不愁没理由。

#台湾#【遭指控涉“安全法”案,新党王炳忠二审再判无罪】 新党青年军王炳忠等人此前被民进党当局检方起诉,涉所谓的“周泓旭案”在台发展组织,一审无罪后,检方上诉,台“高等法院”今日(5月13日)二审再度判决无罪。

王炳忠发表声明表示,台湾只有一条路,就是追求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道路。“我希望台湾的民众、乡亲,我们还有很长的路,很宽广新世代的未来,等待着我们去追求。我们不必要陪着那些政客,自己去造成的孽,来为旧时代的瓦砾堆陪葬。”

台北地检署侦办陆生“周泓旭案”,2017年对王炳忠、王进步父子,新党青年军干部侯汉廷、林明正,以及周泓旭等5人提起公诉。检方指控周泓旭利用王炳忠等人在台发展组织,但一审判决5人均无罪,今日二审五人再度获判无罪。

【“共谍案”果然是滥权闹剧】

台湾中时新闻网今日快评说,新党青年军王炳忠等5人涉“共谍案”缠讼3年,经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王等人只是一般交友往来,判王炳忠、周泓旭等5人全部无罪。

北检指控王炳忠等人接受“共谍”资助,以创办“燎原新闻网”等方式,在台发展组织,但遭北院打脸。北院认为,王炳忠等人基于主张中国统一的政治理念活动集会、发表言论,行为本受“宪法”保障,做法并没有对“台湾安全”、社会安定产生明显立即的具体危险,因此不予处罚。

很明显的,北检是借“国安法”打击异己,企图打压与执政者不同之言论。王炳忠案又不是第一起,马英九也曾被起诉过,但均被判无罪,北检司马昭之心昭然若揭,似已不受人民信赖。

法官认为,王炳忠等人基于主张统一的政治理念发表言论,行为本受“宪法”保障,做法并没有对“台湾安全”、社会安定产生明显立即的具体危险,因此不予处罚;北检则辩称,只要大陆大炮还没发射,都没有立即危险性,“国安”案件以后也不需要侦办了。奇怪的是,你天天口喊“台独”,引动大陆军机绕台、制造两岸紧张,试问有没有立即危险性,北检起诉了什么?

北院的判决,不啻给动辄以“国安法”约束人民言论者迎头棒喝,不能以高强度“刑法”手段侵害人民“宪法”权利。

三年前的照片,左边是叔叔我,中间是承龙哥,最右边的是周泓旭,后面那一位戴眼镜的是友达哥。

这是我2019年5月我出发前往去重庆时,朋们给我送行;四天前,也就是本周日,我与承龙哥茉莉姐为周泓旭践行,请他吃了牛尾火锅;再之前上周四晚,泓旭于我家楼下与我家小女儿合影留念,约定他日统一时再饮庆功酒。

被台独诬陷留在台湾六年,他昨天上午登上前往厦门的飞机,12点左右平安到达厦门。然而这一切是台独政党,勒令下属部门在选前将他送回大陆,不管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早已过期的事实。

经过一审、二审乃至三审定验,他与王炳忠@王炳忠台湾 @林明正台湾 等所谓的司法事件获判无罪……

然而岛内检调与媒体早已透过此事,赚取了新闻价值以及抹黑统派以及栽赃统派的目的,至于最后结果为何,早已不重要,因为他们已达成洗脑岛内人民的目的。

【王炳忠、侯汉廷涉“国安法”,二审检方竟申请传唤大陆官员作证】

新党青年军王炳忠、侯汉廷等人,被控与陆生周泓旭共谋,替大陆发展组织,一审判决5人无罪,检提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开庭,检方竟然申请传唤大陆相关官员作证,证明金援王炳忠等人。

公诉检察官王正皓声称,侯汉廷、林明正有提供军人名单资料给周泓旭,王炳忠的手札等都是证据,另有收受大陆相关官员的款项,明显是金援发展组织;王正皓当庭申请传唤大陆涉台部门官员崔赵辉、赵超到庭作证,证明有发展组织及金援被告,称“传票应可透过国台办党政局等单位送达”,云云。

检方起诉指出,周泓旭2014年5月间结识王炳忠、林明正、侯汉廷,4人受大陆官员指示,在台发展“星火秘密小组”等间谍组织,王父王进步则协助统筹陆方资金。

今年4月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事证不足以证明王炳忠3人对安全造成“明显且立即”危险,3人判无罪;周泓旭与王炳忠等人互动与一般朋友无异,未吸收加入大陆相关组织。

王炳忠侯汉廷遭罗织罪名涉犯「国安法」案 二审仍判无罪

《台讯》据中央社台北13日电报导,中国大陆籍男子周泓旭与台湾新党青年军王炳忠、侯汉廷等人涉犯台湾「国家安全法」案件,一审认定检方举证不足,判决无罪,检方不服提上诉。二审的高院今天驳回上诉,仍判被告无罪,还可上诉。

全案缘于,台北地检署侦办周泓旭涉吸收外交人士未遂案时,查到王炳忠等人涉嫌利用「燎原新闻网」等组织,吸收台湾现、退役军人等各阶层人士,依违反「国家安全法」将王炳忠、王炳忠的父亲王进步、新党青年军林明正、侯汉廷等4人起诉。

台湾检调发动搜索后,北检于2018年6月先起诉王炳忠等人,后来认定周泓旭涉嫌利用王炳忠等人成立的「星火秘密小组」及「燎原新闻网」在台发展组织,2019年4月间追加起诉周泓旭,由一审的台北地方法院合并审理。

一审的法院认为,检方举证不足,判王炳忠等5人无罪;检方提起上诉,二审的台湾高等法院审理期间,王炳忠等5人做无罪答辩,检方指王炳忠等人发展组织如温水煮青蛙,对「国安」危害全面而普遍。@王炳忠台湾 @侯汉廷台湾 @台湾铁子沈宏叡 #你相信"好人有好报"这句话吗#

【当“共谍”替大陆发展组织?王炳忠、侯汉廷等人二审全无罪】

新党发言人王炳忠、新思维中心主任侯汉廷、文宣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林明正及王炳忠的父亲王进步,被控与陆生周泓旭涉“共谍案”触犯“国安法”发展组织罪,一审判5人全部无罪;案件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驳回,维持判5人无罪。

检方指控,周泓旭2014年结识王炳忠、林明正、侯汉廷,接受大陆指示,共组“新中华儿女学会四人核心决策小组”、“星火秘密小组”等组织在台发展。

王炳忠另以“燎原新闻网”、“新中华儿女学会”、“台大中华复兴社”社团组织为掩护,吸收现、退役军人、青年、学生等阶层人士,涉违“国安法”。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认为“新中华儿女学会”是新党荣誉主席郁慕明为宣扬理念而成立,“燎原新闻网”是王炳忠成立的网站,“台大中华复兴社”是台大讨论议题的社团,都与中共培植内应势力无关。此外,检察官所指的组织名单,是王等人列册的支持者,这些人未受招募纳为中共组织的成员。

一审指出,“星火”及“燎原”等名词,是新党青年军在政治场合上的惯用语词,无法凭此证据认定王炳忠等人使用“星火小组”一词,就是组成“秘密”小组为中共发展组织,判王炳忠等人无罪;检方不服上诉,“高院”二审今宣判。

昨天早上种了一颗橘子树在我们捍卫队的劳动基地,这橘子树是周泓旭同学的,他与王炳忠、林明正、侯汉廷的所谓共諜案一审无罪,4月28日宣判的,可是台独政府的检调部门还是提起了上诉。

他们几个依然被限制处境,所以周同学等于被软禁在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