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免人员的通知
正文: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省长提名,任命以下人员为甘肃省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1. 张三,担任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2. 李四,担任甘肃省教育厅厅长。
3. 王五,担任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4. 赵六,担任甘肃省公安厅厅长。
同时,根据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免去以下人员的职务:
1. 钱七,甘肃省财政厅副厅长职务。
2. 孙八,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3. 周九,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为进一步优化甘肃省政府组成部门结构,提高行政效能,决定任命以下人员为甘肃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
1. 张三三,担任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2. 李四四,担任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3. 王五五,担任甘肃省水利厅厅长。
上述任命决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另外,鉴于近期省政府个别副省长职务调整,决定任命王六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同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免去王七的甘肃省商务厅厅长职务。
为了优化省级行政管理机构,提升工作效能,我们决定设立以下新机构并任命相关负责人:
甘肃省人民政府新设立“乡村振兴局”,任命张一为该局局长。
在总结此次任免的同时,我们也对过去的任免工作进行了反思和总结。我们将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任免程序,确保每一位任免人员都能够胜任其职,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同时,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推动甘肃各项事业取得新的更大发展。
发布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