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电动车牌照,必须是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到身份证户口所在地交警大队办理相关注册登记业务。

2、办理电动车牌照所需材料: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为个人的,提交车主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车主《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车主户籍地址变更的持《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

(2)所有人为暂住居民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3)所有人为单位的,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理人需提交委托单位的书面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4)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发票)原件、复印件(“三联据”不作为来历凭证办理登记业务)。原始发票需要财务报销入账的,可在登记人员核定后,根据车主要求,登记业务窗口留存来历凭证(发票)复印件作为存档。

(5)合格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