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金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即可立案。
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合同诈骗的主要类型有: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