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对生活垃圾的四个分类分别是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湿垃圾以及干垃圾。

2、上海对生活垃圾的“四分类”是上海市相关单位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后得到肯定最多的分类标准,也最能匹配末端生活垃圾处置实际情况的分类标准。“四分类”的主要目的是规范生活垃圾处理,从根本上高效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生活方式。

3、有害垃圾,是指废弃的灯管、电池、油漆桶、药品以及包装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在投放时要注意电池的相关废弃物要轻放,油漆罐、杀虫剂等废弃物密闭好后投放至垃圾桶,灯泡、药品等需将包装一并放入垃圾桶。

4、可回收垃圾,是指废弃玻璃、金属、塑料、纸张、衣服、等适宜回收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弃物。在投放时要注意轻轻投放,保持废弃物清洁干燥,有尖锐边角的需包裹后投放。

5、湿垃圾,是指剩菜剩饭,瓜皮果核、花卉绿植、过期食品等日常生活产生的容易腐烂的生物质废弃物。在投放时注意将纯流质食物垃圾直接倒进下水口,有包装的将包装物去除后投放。

6、干垃圾,是指除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他废弃物,如餐盒、包装袋、纸尿裤、陶瓷等难以辨别的生活垃圾。